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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世紀.jpg

  搖滾,是我比較不喜歡的樂型。因為我覺得,許多搖滾樂基本上沒什麼旋律,離「樂」有一大段距離,不是叮叮咚咚把樂器撥打得震天響發洩,不然就聲嘶力竭臭幹六譙出一頓不滿怨念。拍桌就拍桌,幹譙就幹譙,關音樂什麼屁事,那實在不是我的菜。(不信我把那些旋律單獨彈出來,大家就可知道許多搖滾樂的「樂」有多~難聽)

  當然什麼都有例外。還是有少數搖滾樂手,他們的音樂相當讚。

  上週末我去聽了F.I.R.的創世紀世界巡迴演唱會,真是一場啵~棒的饗宴。要出來唱,就要唱得像飛那樣;想出來玩吉他,就得彈得像沁和建寧老師那樣。

  飛是個子很小的女生,可是她唱起歌來,彷彿以藍寶堅尼660匹馬力,連跑三小時半都不會縮缸。我最喜歡看飛唱歌時入神的肢體與神情,好像她是為音樂而生,而音樂為她覺醒。她的歌喉與爆發力,在國內幾可與阿妹相比。(吹哨)

  我還喜歡飛的真。鞋子太高不舒服,她隨興把它脫了,赤腳在台上演出。和好友同台合唱擁抱,唱出她的頑皮煩惱和灑脫。因為唱片公司發稿說她要在台北演唱會穿bra回饋鄉親(這是哪門子爛公司!),她必須實現「諾言」在現場爸媽面前露半球事業線。她喊話道:「爸媽,真的不是我想穿這樣,希望你們看了不要傷心。現在的媒體,好像不這樣他們不喜歡……」(我鄙視媒體啊!逼良為娼我打心底瞧不起這些龜奴灰孫子呀呀呀!!!)

  看飛唱歌的模樣,我想飛爸飛媽應該很欣慰。要我是父母,沒有比看到孩子全心投入在一個屬於她天造地設的舞台,做出那樣輝煌的成績,來得更驕傲更感動了。(就算一天賣出一億罐泰山仙草蜜,應該也沒那麼開心吧!?)

  至於阿沁和建寧老師,說真的,就算再怎麼把頭髮挑金染紅梳雞冠,並把整個宇宙的金屬全鑲戴,我還是覺得,他們就是兩個古意人。當然,阿沁的電吉他solo是沒話說的ㄅ一ㄤ\,建寧老師作的曲當真叫好又叫座呀!(ㄟ但他還是不要自己唱好了……)

  這幾天我腦中常迴盪飛獨唱的「song bird」。能夠看到一隻好會唱歌的小鳥,那樣盡情放聲展翅飛翔;可以在現場感受樂團觀眾互動,以及所有的爆破,實在好幸福哪……(陶醉)

  救命哪!我現在真的好想去唱歌呀~~~~~~~~~~~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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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um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