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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天黑了,我們疾駛在回奧克蘭的無人公路上,窗外滿天星吊掛一抹紅色下弦月。我肚子很餓,嚷著吃飯;他耐心安撫,前面就有 Subway。但過了二十分鐘,都沒看見那條通往胃的way。
 
  一直到現在我都搞不懂,當時為什麼會在車上大吵大鬧起來。除了家人,我從來沒對其他人這樣過。我先是不斷問他Subway在哪裡,最後索性大聲鼓譟,一邊叫囂「hungry!hungry!」一邊用力敲打面前平台。他心煩意亂,最後按捺不住,用力扳過我的臉,惡狠狠瞪著我,我一臉倔強回瞪他。就在這時候,突然,他親了我。雖然幾乎是輕輕碰一下就分開,但兩人都大出意料,向來足智多謀的我更當場嚇呆,剎那間全車陷入只有引擎聲轉動的詭異氛圍。應該要呼他一巴掌吧!?他不也在等嗎?但這樣打起來行車會不會危險?還是先來幾句有氣勢的恫嚇,該罵他小人還是變態……就這樣,我們維持約五分鐘各懷鬼胎的靜默,直到,我肚子咕嚕嚕叫起來。他瞄我一眼,我恨恨道:「該死的Subway,一定是今天倒店了,因為太難找。」他大笑著同意,我們很快聊起其他主題。
 
  就這樣一路開回奧克蘭,他把車停在一間中國餐館,兩人各點一盤台幣兩百的難吃蛋炒飯。這是我們的餞別餐。飯後回停車場牽車的時候,我牽住他的手。這是我第二次牽他的手,也是兩人第四次牽手。他疑惑望著我,因為這是唯一一次,沒有任何理由的牽手。就算是報復他親我好了。
 
  終於,來到皇后街他的背包旅館。他熄了火,一轉身很溫馨的抱住我。「You are a good girl, and I'm happy be a good boy with you.」我反問:「Do you always be a good boy?」他想也不想:「No.」我將下巴搭上他肩膀的大塊肌肉:「You should.」他輕笑一聲,大有老子還準備再壞二十年的意味。「不開快車就不會有事,you drive very well!」這是他的最後一句話,我很篤定答:「I will.」
 
  無視於外頭熙來攘往行人的側目,我們相擁在禁止臨停的皇后街頭。
 
  連一聲再見都沒說,他輕鬆打著哈欠頭也不回消失在轉角,彷彿明天我們仍會一如往常相遇在奧克蘭某某街道。我坐在駕駛座,只看見一個玩了整天的小男孩,帶著愉快倦容回家的身影。我發動引擎,心中充滿溫暖與勇氣,從玻璃窗望出去,這個曾經折磨我的奧克蘭,夜景真美麗。
 
  這是我最後一次看到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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