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開奧克蘭半年後的一個晚上,我剛從四天繞峽灣的Queen Charlotte步道回來,累得半死。我早早上床睡覺,因為隔天馬上要繼續走五小時,直搗附近一處罕有人煙的背包旅館〈那是另一個有關一群藝術家的動人故事〉。我怕睡過頭,破天荒開手機轉鬧鐘;而一個月沒開幾次的手機,竟會在我睡到一半的時候響起。
 
  「慕君!慕君!慕君!」電話那頭喊著堪稱標準的中文名字;已經整整半年,都沒人這樣叫我。我睽違已久聽到Mate聲音,竟還是三分高興帶著七分惱怒:「你還沒死嗎?」他聽來很開心:「還沒死,我叫得對嗎?」「馬馬虎虎。叫我幹嘛?」「妳為什麼不高興?」我確實很不爽,但一時間也說不清楚:「因為……我正在睡覺!」「對不起,那我明天再打……」「喂喂喂!既然打來就不准掛聽到沒有!!」
 
  他嘻嘻一笑:「妳好嗎?」「很好,你呢?」他很興奮:「記不記得我爲什麼從匈牙利到澳洲?」「當然記得。」「今天,我拿到澳洲公民!」我驚呼:「真的!太好了!恭喜恭喜!」他聽來百感交集:「這中間遇到非常非常多問題,可是,今天我終於拿到了!」我像中樂透一樣開心:「你真棒!這真是太好了!」「是啊,太好了。」他頓了一下:「I want to drink with you.」我哈哈一笑:「我是醉鬼你忘啦?你發誓永遠不跟我喝酒。」他笑道:「今天我願意破例,就今天。」「是嗎?」我餘怒未消:「你知不知道我多擔心你?你怎麼可以這樣一聲不響不連絡?我要是看到你一定馬上殺了你!」他狀似認真:「那我寧可現在就讓妳殺了。」哼!半年不見倒學會油嘴滑舌。他嘆口氣:「我這麼想見妳,但妳卻一點也不喜歡我。〈You don't like me anymore〉」我勃然大怒:「You shouldn't say that!I like you so much!」
 
  話出口我嚇一跳,怎說出這麼容易被誤會的話。兩人陷入短暫沉默,我正思考該如何解釋,他開口:「I miss you.」我想也不想答:「Me too.」完了!愈描愈黑!他告訴我已經開始工作存錢,不出幾年就要買房子。「妳什麼時候來澳洲?」我反問:「你什麼時候來紐西蘭?」「我不知道,但我希望妳來澳洲。過幾年,我就會有自己的家,會有自己的花園。我會在花園種很多玫瑰,希望妳可以來看。」我心裡一酸:「傻瓜,你可以種別的花。」他笑道:「對,我會種紅色、白色、黃色、粉紅色、紫色……」我紅了眼眶:「好!我會去!到時你種不出來就死定了!!」〈玫瑰花典故詳見12.汗香寶馬
 
  掛上電話後,我感到既輕鬆又愉快。仰望窗外熟悉的南十字星,它曾幾何時已取代北斗七星,填補我鄉愁的空虛。我躺上床,和我的旅伴小熊Jess聊天道晚安:「要不要再和我去另一片可以看南十字星的土地旅行?來嘛!很好玩的……」
 
  這一夜,我睡得很好,畢竟我的快樂看來已不需和別人相加除以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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