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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說溫哥華是地獄沒問題,但說溫哥華不美就說不過去。我住downtown,而且在真正中心區,因此對溫哥華「市」,太熟了。剛到時,只要遇到太陽露臉的「大赦日」,我就會像箭一般衝出去,去海港邊、去公園裡、去市場、去古城,在太珍貴的陽光下,進行我和溫哥華的光合作用。

       我一出門,腳下就有一個公園;散步10分鐘,就會來到Gastown19世紀溫哥華開埠之地。工業革命浪潮席捲北美後,隨著溫哥華港的啟用、加東鐵路的接通,溫哥華成為繁忙的交通樞紐,來自各地的商旅、工人、水手、淘金客齊聚於此,他們揮金如土的夜夜狂歡,將Gastown打造為浮華若夢的花花之地。IMG_7288

 

      每次到Gastown我就覺得走過200年的時光隧道,回到那最喧囂狂野的拓荒年代。世界上第一座以蒸汽為動力的古老大鐘,依然在街角鳴笛報時;開設第一間酒館的老闆「蓋仙傑克」(Gassy Jack),仍舊張口佇立在人潮交會的路口,彷彿繼續在傳述騷人過客的八卦軼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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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 狹小的街道、鵝卵石人行道、維多利亞式建築,還有一代換一代的酒館、餐廳、咖啡座,在200年看盡了人間風花雪月、潮來潮去。白天來Gastown,可以在紀念品商店殺紅眼;晚上到,五光十色的街廊、現場樂團的迴響、杯觥交錯的鏗鏘……,是一幅燦爛的人生圖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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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 我常常獨自溜躂在Gastown,看著一個又一個櫥窗裡別人的童話。只有一次,在日本好友離開加拿大前的最後一晚,我們兩人走進Gastown一間頗有名氣的酒館,並肩搬光一大「桶」啤酒。記得那個半夜回旅館時,Gastown成排的街燈散發出耀眼星芒,好像星星就在身旁;那一刻,我終於也成為Gastown歷史裡曾經的風華。

 

       過了一年,換我準備掰掰Gastown,我從那裡帶走了一個捕夢網(dreamcatcher)。那面網不用替我過濾噩夢,只要為我留住所有在加拿大作過的美夢,我就沒有遺憾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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